我“作恶”了,但是谷歌“不作恶”吗?

事情要从八年前我做的一个网站说起,我当时做了自己的第一个网站,和几个同学一起维护。过了几个月我申请了Google Adsense,并且在好奇心驱使下点击了几下谷歌在我网站上的广告。

很快我收到一封邮件,是Google Adsense发来的,说我的广告账户被停用。我当时没在意,因为我已经决定关闭网站。

直到七八年后,我做了一个英文网站,想起我还有这个Google Adsense的账号,于是重新申请挂广告。当然是被拒绝了。

我再次申请,再次被拒绝了。

我才了解到一旦你“作弊“了,你将永远无法通过谷歌联盟赚钱。

这下我懵逼了。

我能理解谷歌这么做有他的考虑,谷歌以卖广告为生,当然是要找诚实可靠的人来合作。

可是,我点了几下广告,就能证明我这个人诚信有问题?对此我深表怀疑。

别说在中国这种乌烟瘴气的网络环境里,哪个站长没有过类似的“作弊”行为,就算放眼全世界,我在完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,只是出于刚做网站时的强烈好奇心,点了几下,就能否定我的人格?这也太TM扯了。

当然谷歌的政策是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人。

我想我是被错杀了,而且毫无生还可能。

这就是谷歌。

可是今天的美国选举,谷歌的行为才让我真正看到什么叫做“不诚实”。

为了高层领导的个人喜恶,就公开支持和帮助一方候选人。要知道谷歌手里掌握着了解和分析选民心理的强大秘密武器,就像纸牌屋里的那样。

可是结果呢,希拉里还是输了。谷歌自以为是可以操控舆情、忤逆民意,却输得一败涂地。

并且顺便展示了自己是多么地不遵守自己嘴上说的“不作恶”原则,也是多么地不诚信。

如果不是百度太渣,我真想永远不再使用谷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