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知行合一”怎么翻译才最符合其深刻含义?

“知行合一”是王阳明心学的一个核心思想,对我很有启发。“知行合一”的内涵很深,并不止于字面的意思或者平常人们的理解,即所谓的“知”和“行”要结合,不能只是光说不练。所以,翻译“知行合一”,首先必须深入理解它,否则就会贻笑大方。

比如说,王阳明认为“一念发动处即是行”。也就是说,你大脑里的思维活动也是一种行。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,这些思维活动是可以通过脑电波检测到的,是大脑里的化学反应。相比来说,脑死亡的大脑虽然也在运行,但没有思维活动,也就检测不到相应的脑电波,也就没办法“行”了。

前段时间从“得到”里听到的一个音频,里面提到根据心理学最新研究,人脑作出一个决定比人们自己认为的还要提前,人的大脑会对每个决定进行解释,而这个解释的过程就是我们所意识到的决策过程。对此,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样,比如说你喜欢一个人,第一眼看他/她就顺眼,他/她说话动作你都喜欢,你大约是一见钟情了,可还觉得心里没底,总想用理智去解释,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/她,于是去发现他/她的优点,自己给自己编造出一堆理由来。

但是你喜欢的开端可能远远早于你所意识到的时间,这也从侧面印证了王阳明的“知行合一”,就是平常人所谓的“知”其实不过是另一种看不到的“行”。

那么,“知行合一”就不能简单地直译成词典里的“Action-awareness merging”或者“Knowledge and action should go hand in hand”。因为这还不能体现出“合一”的深入内涵,只是说“知和行要结合”,如果王阳明是这个意思,那就不叫“知行合一”,而叫“知行相合”了。

要想得到更好的翻译,就要再想想,王阳明提出“知行合一”的目的是什么。



王阳明的“知行合一”理论是和心学的另一大思想相联系的,那就是“致良知”,这个不难理解,就是人要有良知,不要让利益蒙蔽自己原来就有的良心,也就是不要利欲熏心。“良知”这个词在王阳明提出来的时候,还是个新词,但现在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。

当人的良知因为各种利益的原因被蒙蔽时,人就容易出现“知行不合一”的情况,也就容易走向扭曲,用现在的话说就是“变态”,这时候人是痛苦的,但自己可能并不觉得,甚至会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个坏人,不需要为此烦恼。但王阳明认为,每个人都有良知,有一次他路遇一个盗贼,王阳明说他其实心存良知,但对方不承认;王阳明说这容易证明,对方不相信;王阳明让他脱光衣服,他不干了,王阳明说这种羞耻心就是良知。

从这个角度来讲,“知行合一”倒是有一个对应的英文说法,就是“Be honest with yourself”——对自己诚实。

有的人不理解,什么叫对自己诚实,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呗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,那就是“知行合一”,只是当你的良知被蒙蔽,你所做的就不一定真是你所想的了。

所以,对自己诚实不是那么简单。

而中文中的“知行合一”和英文中的“Be honest with yourself”,在本质上说的都是一回事。

所以,“知行合一”最好的翻译就是“Be honest with yourself”,而不是浅显的“Knowledge and action should go hand in hand”。当然,如果你的翻译场景或者风格指南要求直译,还可以译为“Knowledge and action are one”,这个译法的好处就是完全符合原文,但坏处是晦涩难懂;而如果要求创译或意译,“Be honest with yourself”则更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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