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译中的“信”和“意义对等”

“意义对等”是我想出来的词,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有这样的翻译术语。不管怎么样,我发现这个概念在翻译实践中非常重要。

对于翻译,一般我们讲“信达雅”,但其实这是很宽泛的概念,具体标准随着项目和客户的不同都会变得不一样。但其中的“信”确实是很重要,可以说适用于所有翻译项目。

但怎么个“信”法,对什么“信”?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。

好比说翻译电影名称,你是对原来的电影名“信”,还是对电影内容“信”,同样是“信”,但结果却大不一样。

又比如营销文案翻译,你是对营销文案原文“信”,还是对产品本身“信”,结果也很不一样。

而且对以上两种翻译体裁,忠于电影内容或产品本身才是最佳实践,就像我在《苹果真的需要翻译吗》一文中指出的一样,尽管由于受到译员自身素质和客户提供资源的限制,实践中未必有这么理想。

所以说“信”这个标准,虽然很对,但具体含义并不明确。

对于这篇博客,我想了一个更加明确的概念,就是“意义对等”。顾名思义,就是指原文和译文含义上的对等。

除去以上所提到的营销和艺术领域的翻译,更多领域其实是不太提倡进行“意译”或“创译”的,也就是说,除了“信”以外,更加强调“意义对等”。比如说技术翻译,一般还是偏向于直译。当然,我说的“直译”也不是说不允许任何灵活性,这一点我在《直译和意译的分界线在哪?》一文中有详细论述。

但我最近遇到的一个情况却突破了以上认知。客户说翻译的一段语录“没什么含义”(meaningless)。我看了好几遍原文,那两句话确实是没什么含义,相当于“正确的废话”。可能也就是应别人的要求讲了两句应景的话,没什么实际含义。

那么问题来了,如果原文中的话没有实际含义,作为译员可以对其进行发挥吗?

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

即便原文中的这个人讲了一堆废话,哪怕我知道怎么来让这段话变成“言之有物”的话,我也是不可以随便修改的。除非这个人就是个Nobody,无名小卒,比如是在街头随便拉了一个人采访说的话,又或者经过说话者的同意,可以进行修改。

否则修改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说的话,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行为,相当于是造谣。不仅对说话者不公平不尊重,对目标受众同样如此。

所以,客户在对译员提出要求之前,最好先看一下原文。如果你对原文中的引述都不满意,又凭什么对译员提出要求?这种要求完全是无理要求,因为它已经超出了译员或内容创作者的职能范围。

当然,这样的客户还是很少见的,反正我是第一次见到。

因此,翻译语录这样的文本,必须讲究意义对等。你说我忠实于对方的思想和理论,在此基础上对他说的具体的话进行一定的改动,这不也是“信”吗?对不起,这是扯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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